门诊报销“小福利”需要“智慧”

2009-08-05 09:09:12 珠海新闻网 编辑:任先博

  8月3日下发的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的指导意见》提出,各地应逐步将门诊小病医疗费用纳入基金支付范围。

  与农民60岁以后都将享受到国家普惠式的养老金相比,门诊小病纳入医保可以报销,充其量只能算作是一个“小福利”,但“小福利”的实际意义却不可小觑。一是节省医疗资源。二是医保更经济实用。三是切实减轻公民负担。这个“小福利”若能落到实处,个体“小福利”的叠加,就是国民整体福利水平的递增。

  但是,“小福利”同样需要公共政策的大智慧。制度进步始于“小福利”,同样有可能止于“小漏洞”。门诊小病可以报销这个“小福利”如果没有缜密的管理逻辑,就有可能成为少数人的狂欢,而让民生空欢喜一场。一个网友的留言很有代表性:“我是安徽省五河县小圩镇钟杨村的,以前没搞医疗合作社不能报销时,挂瓶水(输液)是19块,能报销后,挂瓶水是28块,报销后还是19块,这个钱都被那些乡村医生搞去了。”“被乡村医生搞去了”,一语中的,一针见血,直指政策软肋。

  门诊小病可以报销甚至包括整个医保制度,其成败是建立在整个医疗体制这个“基础秩序”之上的。如果不能彻底斩断医院、药商等利益链,如果医疗费和药价不能降到一个实实在在的合理价位,那么个体的“小福利”,就会成为医院、药商等小群体的“大福利”、“大红包”。发展成果成了“硕鼠”盛宴,共享沦为纸上谈兵。所以,“小福利”需要公共政策的“大智慧”,需要行政善意的细心呵护。 (石敬涛)

(文章来源:广州日报)

来源:广州日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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